2021第四届“辽源杯”琵琶艺术展演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辽源市委
                 辽源市人民政府
                 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琵琶专业委员会
承办单位:中共辽源市委宣传部
                 辽源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显顺琵琶学校
协办单位:北京华夏璇音艺术传播中心

评委会:
评委会主席:吴玉霞
评委会副主席:(按姓氏拼音首字母排序)
陈音  樊薇  高微  黑连仲  李景侠
刘刚  刘石  杨靖  杨秀玉  张强
张铁  周显顺  周韬
评委会秘书长:
周剑


二、活动时间与地点:
报名时间:6月10日——7月10日(最晚7月10日提交初赛视频)  
初赛时间:7月15日(评委审看视频方式)
复/决赛时间:8月20——24日 (现场方式)
复/决赛地点:中国·辽源


三、分组与曲目说明

A、非职业组:
1、非职业儿童组:12岁以下(200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2、非职业少年组:13岁—17岁(2004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
3、非职业成年组:18岁以上(2003年12月31日前出生 )
非职业组参赛曲目说明:
初赛:自选曲目一首。
决赛:自选曲目两首,其中一首可与初赛曲目相同。
如顺利参加完本组全部赛事,应至少准备两首曲目。

B、职业组: 特指全国各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综合类大学音乐艺术学院、系、附中的师生。
(一)音乐院校组:
职业青年A组:(特指国内十一所音乐学院的专业师生及中直院团演奏员)
职业青年A组参赛曲目说明:
初赛:自选一首曲目。
复赛:规定曲目一首,自选曲目一首。自选曲目可与初赛曲目相同。
复赛规定曲目(三选一):
《汉宫秋月》(版本不限)  
《草原小姐妹》刘德海 吴祖强曲
《文武双全》孙晶曲 
文武双全 独奏版 .pdf

复赛的两首曲目须为不同风格或不同时期的乐曲。
(如:《汉宫秋月》+现代作品;《草原小姐妹》+传统文、武曲;《文武双全》+传统文、武曲。)
决赛:规定曲目一首,自选曲目一首。
1、《剑舞》孙晶曲
2、自选传统文曲一首,版本不限。
《剑舞》曲谱请下载剑舞 琵琶独奏谱 - 完整乐谱.pdf

 作曲家说明:
一、分析和划分作品结构与乐句,在演奏中对作品整体情绪的层次变化作出合理安排。
二、抓住作品表达的意象,处理好慢板与散板中的张弛以及留白。
三、快板中,有些形象对立的音乐素材被交替使用,在演奏中需要将两者色彩、松紧度以及力度的对比展现出来。

如顺利参加完本组全部赛事,应至少准备四首曲目。

(二)综合院校组:
1、职业青年B组:国内七所艺术院校、在京专业院校的琵琶专业学生。(南京、吉林、山东、广西、云南、内蒙古等艺术学院、国防大学军事文化学院、中国戏曲学院、首都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等)
职业青年B组参赛曲目说明:
初赛:自选一首曲目。
决赛:规定曲目一首,自选曲目一首。决赛曲目不可与初赛曲目相同。
规定曲目(三选一):
《十面埋伏》(版本不限)
《天鹅》刘德海曲
《律动》吴玉霞曲
决赛的两首曲目须为不同风格或不同时期的乐曲。
(如:《十面埋伏》+现代作品;《天鹅》+传统文、武曲;《律动》+传统文、武曲。)

如顺利参加完本组全部赛事,应至少准备三首曲目。

2、职业青年C组:地方综合类大学琵琶专业学生、青年教师及地方级专业团体演奏员。
职业青年C组参赛曲目说明:
初赛:自选一首曲目。
决赛:规定曲目一首,自选曲目一首。决赛曲目不可与初赛曲目相同。
规定曲目(三选一):
《改进操》刘天华曲
《童年》刘德海曲
《西风词》陈音曲
决赛的两首曲目须为不同风格或不同时期的乐曲。
(如:《改进操》+现代作品;《童年》+传统文、武曲;《西风词》+传统文、武曲。)
如顺利参加完本组全部赛事,应至少准备三首曲目。

(三)职业少年组:国内所有音乐艺术学院附中附小琵琶专业学生。
1、职业少年A组:国内十一所音乐学院附中、附小琵琶专业学生。
职业少年A组参赛曲目说明:
初赛:自选一首曲目。
复赛:规定曲目一首,自选曲目一首。自选曲目可与初赛曲目相同。
规定曲目(三选一):
《春江花月夜》(版本不限)
《瀛洲古调》(版本不限)  
《弦子韵》汤良兴曲
复赛的两首曲目须为不同风格或不同时期的乐曲。
(如:《春江花月夜》+现代作品;《瀛洲古调》+现代作品;《弦子韵》+传统文、武曲。)
(《瀛洲古调》演奏时间不少于6分钟)
决赛:规定、自选曲目各一首,决赛曲目不可与初赛曲目相同。
规定曲目:《狼牙山五壮士》(吕绍恩曲)
决赛的两首曲目须为不同风格或不同时期的乐曲。
(如:《狼牙山五壮士》+传统文、武曲。)
如顺利参加完本组全部赛事,应至少准备四首曲目。

2、职业少年B组:国内艺术学院及艺术职业学院附中、附小琵琶专业学生。
职业少年B组参赛曲目说明:
初赛:自选一首曲目。
决赛:规定曲目一首,自选曲目一首。决赛曲目不可与初赛曲目相同。
规定曲目(三选一):
《歌舞引》刘天华曲
《渭水情》任鸿翔曲
《山之舞》陈音曲
决赛的两首曲目须为不同风格或不同时期的乐曲。
(如:《歌舞引》+现代作品;《渭水情》+传统文、武曲;《山之舞》+传统文、武曲。)
顺利参加完本组全部赛事,应至少准备三首曲目。

职业青年组:18岁—35岁 (1986年1月1日-2003年12月31日)
职业少年组:17岁以下(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注:凡毕业于十一所音乐院校、现为教师或音乐团体演奏员的、且工作未满三年者,归“音乐院校A组”;工作满三年未到五年者,归“综合院校青年B组”;满五年以上者,归“综合院校青年C组”。满三年以上者,也可报“音乐院校A组”。

C、重奏合奏组 
包含非职业组、职业组。人数为2人至30人,曲目时间为职业组5-8分钟、非职业组4-6分钟。参赛作品须为多声部作品,即包含两个声部以上(含两个),齐奏及同声部演奏的作品和形式不在本次比赛的范畴。职业组仅限于本专业内多声部演奏,非职业组允许其它乐器参与,但人数不得超过参赛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参赛说明:初赛只填报名表并上传组合照片,决赛自选一首。

所有组别曲目演奏规定:
比赛全程按全曲准备,不带任何形式的伴奏。复赛、决赛比赛现场由评委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叫停。

特别说明:获得往届“辽源杯”比赛金奖的选手不再参加本届同组别比赛。

四、比赛方式:
 (一)报名及初赛 
 1、网络在线报名。请登陆和随时关注比赛官网:艺赛中国网(
www.cn-imc.com)。
进入独奏报名平台    进入重奏报名平台  

独奏选手登陆在线报名平台填写报名表,连同初赛评审费一起交纳办理。完成报名后,参赛者的初赛视频以百度网盘方式保存(建议时间设为永久),提交百度网盘下载地址。每个视频文件以选手姓名+组别命名。填写在线报名表时,请务必认真检查,姓名应与身份证明一致,一个联络手机号码电话只报名一位选手。(最晚7月10日提交初赛视频)  

报名咨询电话:010-63523471  18911612290   15611690407
添加组委会客服微信号(二选一即可)以方便及时了解比赛最新通知信息:
15611690407(华夏璇音)
18911612290(华夏璇音2号)

 2、初赛一律采用评委审看选手录像视频的方式进行。(注:初赛视频要求:A、演奏者在光线明亮处,正面向摄像机镜头,设定合适的距离以确保演奏清晰可见。B、独奏初赛视频是在提交给“辽源杯”组委会前六个月内录制完成的。C、初赛视频文件名以选手的姓名组别命名。D、初赛视频不得进行艺术美化性质的编辑,包括图像和音频的剪辑拼接,且必须为同期录音,严格要求声像同步。E、初赛视频文件格式为MP4 ,清晰度为1280*720p或720*576p。F、报名录像资料不予退还。)
3、初赛评审费:独奏类300元/人 
4、选手资料和报名费全部收到后组委会将微信的形式告知选手确认报名成功。 
5、2021年7月16日左右在活动官方网站
www.cn-imc.com发布初赛结果。入围选手可网络在线办理确认参加下阶段比赛手续,未入围下阶段比赛的选手,组委会不再通知,所交资料和评审费不予退还,可微信或电子邮件索取评委评审评语及建议。
 
(二)复赛、决赛 

2021年7月16日初赛全部结束后,比赛官方网站——艺赛中国网(www.cn-imc.com)发布进入复赛或决赛的选手名单。入围参赛选手必须于7月30日前确认是否赴现场参赛。参加复/决赛的顺序将于8月1日-5日在官方网站经网络方式在线统一抽签。
复赛/决赛时间:2021年8月20-24日。 
复赛:参加复赛的职业独奏组评审费400元。参加复赛的顺序由组委会通过网络组织统一抽签。 
决赛:参加决赛选手独奏组评审费500元,重奏组300/人。 

复赛、决赛全部在辽源举行,具体地址及比赛日程安排、交通指南及周边住宿酒店参考将在初赛结束后由组委会办公室在官方网站公布。


五、奖项设置
1、进入复赛、决赛的选手现场演奏,评委现场打分。按照参赛选手所获分数的高低顺序,依次排序。分别评出金奖、银奖、铜奖、优秀演奏奖、演奏奖各若干名。进入复赛未进入决赛的选手,获演奏奖。进入决赛未获金、银、铜奖的选手,获优秀演奏奖。
2、组委会将对荣获金、银奖选手的指导教师以及有多名学生进入复/决赛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
3、 奖金/奖品:
职业青年A组 金奖  3万元人民币/名
职业青年B组 金奖  1.5万元人民币/名
职业青年C组 金奖  1.5万元人民币/名
职业少年A组 金奖  2万元人民币/名
职业少年B组 金奖  1万元人民币/名
重奏组金奖第一名将获得奖金3000元人民币。
非职业独奏组金奖第一名将获得奖金2000元人民币。
奖品:非职业独奏组金奖第一名选手还将获得“乐海”牌精品琵琶一把;其余获奖者将获得精美获奖证书一本。重奏组铜奖以上获得集体奖证书,决赛个人证书。

 
六、注意事项
1、所有选手一旦报名参赛,即表明自己认可本章程。因此都必须遵守本章程的各项规定。
2、本次活动报名及参赛过程均电子化,参赛证、获奖证书打印均按报名信息打印,填写在线报名表时,请务必认真检查,姓名应与身份证明一致,一个联络手机号码电话只报名一位选手,如因填表内容有错而造成损失的,完全由本人负责。
3、参加复赛、决赛时,要佩带参赛证,请参赛选手务必保管好自己的参赛证。
4、参赛选手必须准时按序参赛。赛前三次点名未到,视为自动弃权,工作人员不再叫号。
5、组委会拥有本赛事音像制品的广播、电视播放权及音像制品表演范围内的使用、出版和发行权。获奖选手有义务参加组委会组织安排的公益性演出或出访演出活动。
6、参赛选手(包括陪同家长)在参加比赛期间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组委会协助提供相关信息。
7、所有参赛选手和家长,都必须遵守比赛规则和赛场纪律,服从组委会的工作调度和评委会的评审结果。对比赛过程中出现的某些问题如有意见,请与监委会反映。对无理取闹并影响比赛者,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8、凡因选手本人原因,届时未到赛场参加比赛的,不退评审费。
9、参赛选手所报送的视频,必须是每人一份文件,不允许多人录在同一视频文件上。
10、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取消或推迟活动,组委会将在官方网站公布相关信息。
11、如受疫情影响,复/决赛方式发生变更,组委会将在初赛评审结束后发布具体通知。

注: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本届展演活动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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