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2020年,“敦煌杯”中国琵琶艺术菁英展演活动进入第四个轮次,活动因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延期至今。随着全国生产生活秩序的逐步恢复,本届“敦煌杯”中国琵琶艺术菁英展演活动(以下简称:展演活动)将于2020年6月10日启动初赛报名,7月10日截止报名并进行初赛评审,7月15日左右发布复/决赛入围名单。复赛/决赛将于8月20-24日在京举行。
为打造学习型专业赛事,本届展演活动期间,组委会仍将举办讲座、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敦煌杯”活动决赛阶段,音乐会、名家讲座等活动照常。
活动简章
“敦煌杯”中国民族器乐(二胡/琵琶/古筝)系列比赛、展演活动自2010年创办以来,以权威的评委团队、严谨的赛制和丰富的学术活动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专业、业余学习者,历经十年积累,逐渐被专业人士和广泛的中国民乐爱好者群体认可,已成为一项影响力深远的民乐活动品牌。
为弘扬中国传统音乐文化,落实《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部署,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指导下,以文化科技创新为引擎,推动中国民族音乐事业繁荣发展,展示琵琶艺术发展成果,溯源中国琵琶近代改革创新之精神,“第四届‘敦煌杯’中国琵琶艺术菁英展演”活动将于2020年6-8月期间举行。
一、活动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琵琶专业委员会
协办单位:上海民族乐器一厂
承办单位:北京华夏璇音艺术传播中心
支持单位:上海音乐出版社
二、比赛组委会
组委会主任:吴玉霞
组委会副主任:(按姓氏笔划)王国振、刘刚、李景侠、杨靖、张强、陈音、周韬。
组委会秘书处:樊薇、杜怡璇。
评委会/监审组:将邀请国内外著名演奏家、教育家、作曲家、指挥家组成。(为保证评审公正,专家名单暂不公开)
三、参赛者范围:海内外琵琶学习者、爱好者
四、活动时间:
报名起止时间:2020年6月10日—7月10日
初赛时间:2020年7月15-20日(北京·视频评审)
复、决赛时间:2020年8月20-24日
复、决赛地点:北京
五、比赛分组
1、职业组
职业A组:
特指国内十一所音乐学院的专业学生、教师及国家级职业团体演奏员(含最终学历为十一所音乐学院毕业后三年内的各地从教人员、自由职业者)。
18岁—35岁 1985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
职业B组:
国内艺术院校、在京专业院校的琵琶专业学生、各院校青年教师及地方职业团体演奏员(南京艺术学院、山东艺术学院等艺术学院;中国戏曲学院、北京师范大学等在京专业院校)。
18岁—35岁 1985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
职业C组:
地方综合类大学、大专琵琶专业学生。
18岁—35岁 1985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
职业少年(A/B)组:
国内专业音乐院校、艺术院校附中、附小及中专类院校琵琶专业学生
17岁以下(含17岁) 200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非职业组
成年组: 19 岁以上(2001年12月31日前)
少年B组:16–18岁(2002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
少年A组:13–15岁(2005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
儿童B组:10-12岁(2008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
儿童A组: 9岁以下(201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本届展演活动欢迎海内外琵琶爱好者、学习者报名参加。
境外、港澳台地区非职业组按照年龄对应简章发布组别,职业组按照年龄对应简章报职业青年B组和职业少年B组,如有分组疑问,欢迎咨询微信号:18911612290华夏璇音
电子邮箱:cnpipa@163.com
注1:所有选手报名组别均以当前身份状态为准,选手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可报应属组别和高于本组的组别,不能低于本组相应组别,如职业B组选手可报B组或A组,不得报C组;非职业低年级组可报高年级组别。
注:2:往届“敦煌杯”独奏类金奖获得者不能参加本届敦煌杯同年龄组别比赛。
注3:报名表请如实填写就读院校及工作单位(毕业三年内的选手严格按最终就读院校组别报名)。
六、参赛曲目说明
——独奏类比赛全程不带伴奏——
(一)、音乐院校组
职业青年A组
特指国内十一所音乐学院的专业学生及中直院团演奏员(含18岁以上附中学生)。
参赛曲目说明:(初赛、复赛、决赛参赛曲目不能重复,如全程参加需要准备五首曲目)
初赛:自选作品一首
复赛:
1、指定作品:
《塞上曲》(包括沈浩初传谱《思春》)、《汉宫秋月》、《月儿高》(《瀛洲古调》同名曲除外)三选一 (版本不限)
2、指定作品:
《云想花想》(王丹红曲)、《静默之弦》(孙晶曲)、《丝路随想》(压缩版)(唐建平曲)三选一
决赛:
1、指定作品:《春秋》(唐建平曲)、《楼兰姑娘》(刘锡津曲)、《晚秋》(李博禅曲)三选一
2、自选作品一首,在传统、民间、华彦钧、刘天华创作的乐曲中选择
按全曲准备,初赛结束后,复赛、决赛的乐曲演奏段落将根据比赛现场要求作相应节选,节选方案将在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统一发布。
新作品曲目文档:
《西域交响》是丝路随想的参考版请尽量下载使用《丝绸随想》压缩版.pdf
(二)、综合院校组
职业青年B组
国内艺术院校、在京专业院校的琵琶专业学生、各院校琵琶教师及地方职业团体演奏员(南京艺术学院、山东艺术学院等艺术学院;中国戏曲学院、北京师范大学等在京专业院校)。
参赛曲目说明:(初赛、复赛、决赛参赛曲目不能重复,如全程参加需要准备五首曲目)
初赛:自选作品一首
复赛:
1、指定作品:《平沙落雁》(《瀛洲古调》同名曲除外)、《改进操》二选一 (版本不限)
2、自选作品一首(1980年之后创作)
决赛:
1、指定作品:《弦子韵》(汤良兴曲)、《山之舞》(陈音曲)、《点》(陈怡曲)三选一
2、自选作品一首,在传统、民间、华彦钧、刘天华创作的乐曲中选择
按全曲准备,初赛结束后,复赛、决赛的乐曲演奏段落将根据比赛现场要求作相应节选,节选方案将在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统一发布。
职业青年C组
地方综合类大学琵琶专业学生、青年教师及地方专业团体演奏员。
参赛曲目说明:(初赛、复赛、决赛参赛曲目不能重复,如全程参加需要准备五首曲目)
初赛:自选作品一首
复赛:
1、指定作品:《十面埋伏》(包括李芳园传谱《淮阴平楚》)、《霸王卸甲》(包括李芳园传谱《郁轮袍》)二选一 (版本不限)
2、自选作品一首(1980年之后创作)
决赛:
1、指定作品:《春雨》(朱毅、文博曲)、《诉——读唐诗<琵琶行>有感》(吴厚元曲)、《渭水情》(任鸿翔曲)、《草原小姐妹》(独奏版)(刘德海、吴祖强曲)、《山之舞》(陈音曲)五选一
2、自选作品一首,在传统、民间、华彦钧、刘天华创作的乐曲中选择
按全曲准备,初赛结束后,复赛、决赛的乐曲演奏段落将根据比赛现场要求作相应节选,节选方案将在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统一发布。
注:凡毕业于十一所音乐院校,现为教师或音乐团体演奏员、工作未满三年或无固定职业者,须报“音乐院校A组”;工作满三年未到五年者,可报“综合院校青年B组”;满五年以上者,可报“综合院校青年C组”。
(三)、职业少年组
17岁以下(含17岁)(200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职业少年A组
国内十一所音乐学院附中、附小琵琶专业学生。
参赛曲目说明:(初赛、复赛、决赛参赛曲目不能重复,如全程参加需要准备五首曲目)
初赛:自选作品一首
复赛:
1、指定作品:《寒鸦戏水》、《昭君出塞》、《虚籁》三选一 (版本不限)
2、自选作品一首(1980年之后创作)
决赛:
1、指定作品:《天鹅》(刘德海曲)、《弦子韵》(汤良兴曲)、《阳光照耀着塔什库尔干》(陈钢曲、陈音移植)、《晚秋》(李博禅曲)四选一
2、自选作品一首,在传统、民间、华彦钧、刘天华创作的乐曲中选择
按全曲准备,初赛结束后,复赛、决赛的乐曲演奏段落将根据比赛现场要求作相应节选,节选方案将在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统一发布。
职业少年B组
国内除十一所音乐学院外的艺术学院及艺术职业学院附中、附小琵琶专业学生。
参赛曲目说明:(初赛、复赛、决赛参赛曲目不能重复,如全程参加需要准备五首曲目)
初赛:自选作品一首
复赛:
1、指定作品:《瀛洲古调》(演奏时间不少于5分钟)、《出水莲》、《飞花点翠》三选一 (版本不限)
2、自选作品一首(1980年之后创作)
决赛:
1、指定作品:《童年》(刘德海曲)、《龟兹舞曲》(杨静曲)、《草原小姐妹》(独奏版)(刘德海、吴祖强曲)三选一
2、自选作品一首,在传统、民间、华彦钧、刘天华创作的乐曲中选择
按全曲准备,初赛结束后,复赛、决赛的乐曲演奏段落将根据比赛现场要求作相应节选,节选方案将在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统一发布。
(四)、非职业成年组
非职业成年组(19岁以上)
参赛曲目说明:(初赛、决赛参赛曲目不能重复,如全程参加需要准备三首曲目)
初赛:自选作品一首
决赛:
1、指定作品:《春雨》(朱毅、文博曲)、《渭水情》(任鸿翔曲)、《彝族舞曲》(王惠然编曲)、《天鹅》(刘德海曲)、《诉——读唐诗<琵琶行>有感》(吴厚元曲)、《山之舞》(陈音曲)、《弦子韵》(汤良兴曲)七选一
2、自选作品一首,在传统、民间、华彦钧、刘天华创作的乐曲中选择
(五)、非职业少年组
非职业少年A组(13—15岁)
参赛曲目说明:(初赛、决赛参赛曲目不能重复,如全程参加需要准备三首曲目)
初赛:自选作品一首
决赛:
1、指定作品:《天山之春》(王范地改编)、《彝族舞曲》(王惠然编曲)、《新翻羽调绿腰》(杨洁明曲)三选一
2、自选作品一首,在传统、民间、华彦钧、刘天华创作的乐曲中选择
非职业少年B组(16—18岁)
参赛曲目说明:(初赛、决赛参赛曲目不能重复,如全程参加需要准备三首曲目)
初赛:自选作品一首
决赛:
1、指定作品:《渭水情》(任鸿翔曲)、《天鹅》(刘德海曲)、《春蚕》(刘德海曲)、《诉——读唐诗<琵琶行>有感》(吴厚元曲)四选一
2、自选作品一首,在传统、民间、华彦钧、刘天华创作的乐曲中选择
(六)、儿童组
参赛曲目说明:(初赛、决赛参赛曲目不能重复,如全程参加需要准备三首曲目)
儿童A组(9岁以下)
初赛:自选作品一首
决赛:自选作品两首
儿童B组(10—12岁)
初赛:自选作品一首
决赛:自选作品两首
(七)、重奏合奏组
包含非职业组、职业组。人数为2人至30人,曲目时间为职业组5-8分钟、非职业组4-6分钟。参赛作品须为多声部作品,即包含两个声部以上(含两个),齐奏及同声部演奏的作品和形式不在本次比赛的范畴。职业组仅限于本专业内多声部演奏,非职业组允许其它乐器参与,但人数不得超过参赛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参赛曲目说明:初赛、决赛各一首,曲目自选,决赛不可与初赛曲目重复。因疫情原因,本次展演活动初赛视频不限录制时间,但不可采用曾在历届“敦煌杯”中报送过的视频。本届展演组合名称初赛、决赛必须一致,考虑到疫情原因,决赛人数不变,人名变动不超过三分之一。
七、比赛报名方式及初赛:
(一)初赛
1、网络在线报名。请登陆和随时关注比赛官网:艺赛中国网(www.cn-imc.com)。进入报名平台。登陆在线报名平台填写报名表,连同初赛评审费一起交纳办理,参赛者的初赛视频发送至组委会邮箱:cnpipa@163.com 每个视频文件必须以选手姓名+组别命名。填写在线报名表时,请务必认真检查,姓名应与身份证明一致,一个联络手机号码电话只报名一位选手。
报名咨询电话:010-63523471 18911612290 15611690407
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或查找组委会微信号:18911612290(华夏璇音2号)添加组委会微信,以方便及时了解比赛最新通知信息。
2、初赛一律采用评委审看选手录像视频的方式进行。(注:初赛视频要求:A、演奏者在光线明亮处,正面向摄像机镜头,设定合适的距离以确保演奏清晰可见。B、独奏初赛视频是在提交给“敦煌杯”组委会前六个月内录制完成的。C、初赛视频文件名以选手的姓名组别命名。D、初赛视频不得进行艺术美化性质的编辑,包括图像和音频的剪辑拼接,且必须为同期录音,严格要求声像同步。E、初赛视频文件格式为MP4 ,清晰度为1280*720p或720*576p。F、报名录像资料不予退还。)
3、初赛评审费:独奏类300元/人 重奏组100元/人
4、选手资料和报名费全部收到后组委会将以短信或微信的形式告知选手确认报名成功。
5、2020年7月20日左右在活动官方网站www.cn-imc.com发布初赛结果。入围选手可网络在线办理确认参加下阶段比赛手续,未入围下阶段比赛的选手,组委会不再通知,所交资料和评审费不予退还,可微信或电子邮件索取评委评审评语及建议。
(二)复赛、决赛
2020年7月20日初赛全部结束后,比赛官方网站——艺赛中国网(www.cn-imc.com)发布进入复赛或决赛的选手名单。入围参赛选手必须于7月30日前确认是否赴现场参赛。参加复/决赛的顺序将于8月1日-5日在官方网站经网络方式在线统一抽签。
复赛/决赛时间:2020年8月20-24日。
复赛:参加复赛的职业独奏组评审费400元。参加复赛的顺序由组委会通过网络组织统一抽签。
决赛:参加决赛选手独奏组评审费500元,重奏组300/人。
复赛、决赛全部在北京举行,具体地址及比赛日程安排、交通指南及周边住宿酒店参考将在初赛结束后由组委会办公室在官方网站公布。
八、奖项设置
1、进入复赛、决赛的选手现场演奏,评委现场打分。按照参赛选手所获分数的高低顺序,依次排序。分别评出金奖、银奖、铜奖、优秀演奏奖、演奏奖各若干名。进入复赛未进入决赛的选手,获演奏奖。进入决赛未获金、银、铜奖的选手,获优秀演奏奖。
2、组委会将对荣获金、银奖选手的指导教师以及有多名学生进入复/决赛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
3、 奖金/奖品:
各组别金奖第一名选手将获得上海民族乐器一厂提供的"敦煌牌"特制精品琵琶一把。
其他金奖(如有奖品另行通知)、银奖、铜奖、优秀演奏奖、演奏奖、优秀指导教师奖可获得精美获奖证书。
九、注意事项
1、所有选手一旦报名参赛,即表明自己认可本章程。因此都必须遵守本章程的各项规定。
2、本次活动报名及参赛过程均电子化,参赛证、获奖证书打印均按报名信息打印,填写在线报名表时,请务必认真检查,姓名应与身份证明一致,一个联络手机号码电话只报名一位选手,如因填表内容有错而造成损失的,完全由本人负责。
3、参加复赛、决赛时,要佩带参赛证,请参赛选手务必保管好自己的参赛证。
4、参赛选手必须准时按序参赛。赛前三次点名未到,视为自动弃权,工作人员不再叫号。
5、组委会拥有本赛事音像制品的广播、电视播放权及音像制品表演范围内的使用、出版和发行权。获奖选手有义务参加组委会组织安排的公益性演出或出访演出活动。
6、参赛选手(包括陪同家长)在参加比赛期间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组委会协助提供相关信息。
7、所有参赛选手和家长,都必须遵守比赛规则和赛场纪律,服从组委会的工作调度和评委会的评审结果。对比赛过程中出现的某些问题如有意见,请与监委会反映。对无理取闹并影响比赛者,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8、凡因选手本人原因,届时未到赛场参加比赛的,不退评审费。
9、参赛选手所报送的视频,必须是每人一份文件,不允许多人录在同一视频文件上。
10、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取消或推迟活动,组委会将在官方网站公布相关信息。
11、如受疫情影响,复/决赛方式发生变更,组委会将在初赛评审结束后发布具体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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